读《两般秋雨庵随笔》40
卷六有《笙磬同音》一文,记述了一傲娇之人以诗词得妻的美谈。
原文:沈无咎,字子慕,乌程人,少工诗,性疏傲,尝以鬻鱼为业。所居有渔庄亩许,得鱼则跣足入市,所需值不二言。又善结彩珠为灯,挟等赴广陵求售。
一日,过某商门,商素闻其名,还其灯,以白金一镒为赠。无咎大怒,委金于地曰:“若较价值,吾不怪。牧猪奴何知,而令我受腥膻耶?”毁其灯,不顾而去。客武进,一时士夫多与之交,其诗名《梦花集》。
女子汤朝,武进吕氏侍儿也,字蕉云,亦能诗,见无咎诗而好之,因题四律以示无咎,遂聘为妻。于是朝诗益进,遂以所酬唱者合刻之,名曰《笙磬同音》。
译文:沈无咎(沈无咎:清初诗人),字子慕,乌程(今浙江长兴县)人,少年时就擅于写诗,性格孤傲,经常以卖鱼为生。他所住的地方有一亩左右的鱼庄,得到鱼后光着脚到市场上去卖,从不讲价。他还擅长将彩珠串联起来做成灯,然后到广陵(今江苏扬州)去出售。
有一天,沈无咎经过某商铺门口,老板很早就知道他的名声了,买了他的灯然后还给他,还赠白金二十两。沈无咎大怒,将金子摔在地上,说到:“如果用钱买,我不会怪你的。赌徒无知,还让我受那污浊之物?”于是将灯毁掉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。从此访客很多,一时间很多读书人与之交往。
有一位女子叫汤朝,扬州武进吕氏家的侍女,字蕉云,也能作诗,很是喜欢沈无咎的诗,于是写了四律诗给沈无咎以示好,沈无咎娶她为妻。于是他们写的诗词日益精进,将他们所写所唱和的诗词汇总刻印,取名《笙磬同音》。
从文中可以看出,沈无咎是清初的诗人, 以渔为生,“得鱼则跣足入市,所需值不二言。”得到鱼了之后连脚都不洗,直接到市场去卖,而且值哪个价就是那个价,从来不讲价!
是一个洒脱耿直脱俗之人!
他还擅制彩灯,曾往扬州售灯,某富商闻其名还灯赠银,无咎不取,且毁灯而去。还说“牧猪奴何知,而令我受腥膻耶?”
此处尽显读书人不贪念财物的气节!
沈无咎和汤朝两个人结婚后和谐相处,在诗词方面相互合作,相互唱和,共同编著了《笙磬同音集》,尽显诗词夫妇的浪漫和才华。
现摘录一首唐诗,献给各位读者,体会笙磬同音的美妙意境
《笙磬同音》
作者:无名氏 朝代:唐
笙磬闻何处,凄锵宛在东。
激扬音自彻,高下曲宜同。
历历俱盈耳,泠泠递散空。
兽因繁奏舞,人感至和通。
讵间洪纤韵,能齐搏拊功。
四悬今尽美,一听辨移风。